中心新闻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咨询专家聘任仪式暨首次专家咨询研讨会
2023年01月15日    
打印  字体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咨询专家聘任仪式

暨首次专家咨询研讨会

2022年7月16日上午,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问题研究”咨询专家聘任仪式暨首次专家咨询研讨会在复旦大学江湾校区举行。会议由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办,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的咨询专家线上参会

首先,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志强教授代表法学院向咨询专家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谢意。他指出,在学界同仁和江浙沪粤多家法院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十多年的研究、试点,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从真实诉讼中学习法律”的个案全过程教学法和集中审理的新型庭审研究成果进入向全国高校和法院推广的阶段。围绕上述研究,章武生教授担任主任的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与上海二中院等多家法院合作申报并于202111月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问题研究”。该项目的前期研究和实践为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教学和我国民事司法改革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接下来以集中审理为中心的个案全过程教学法向纵深发展和向全国高校和法院推广难度很大,远远超出了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甚至法学院的能力范围。为了汇集民诉学界的智慧,更好地完成中心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首批共聘请中国人民大学肖建国等7位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学术视野开阔的中青年民诉学者,作为首批重大项目咨询专家。

其次,项目负责人章武生教授介绍项目进展及咨询专家的主要工作。他指出,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与浦东等多家法院合作探索新型庭审于2015年正式启动,并在2019年在试点案件中实现了世界上最先进的1个小时内一庭终结集中审理的理想目标。在此基础上,2020年出版了世界上第一部包含10多个真实或模拟庭审录像的教材《个案全过程新论——以集中审理为中心》,为高校法科学生和法律实务人员从真实诉讼中更加直观地学习法律和新型庭审理论与技术提供了条件。

根据课题组最新的项目规划2022年9月上海4家法院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为主线的新型庭审探索和大范围推广将全面展开为了更好地完成个案全过程教学法和集中审理的新型庭审研究成果向全国高校和法院推广的重任,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聘请7位中青年专家,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为重大项目提供智力支持:

第一,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研究”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和智力支持,并参与其中某些重要活动,从而使该重大项目在推动我国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方面做出更大贡献。

第二、对个案全过程教学法和新型庭审已经取得的成果从多角度进行考察、评析并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为个案全过程教学法的教材建设、教学方法和个案全过程教学法的推广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第三,协助推广新型庭审和个案全过程教学法。从2022年9月开始,上海4家法院对新型庭审的探索由试点逐步转入大范围推广,伴随着4家法院熟练掌握新型庭审理论和技术法官数量和优秀案例的增长,个案全过程教学法向全国高校和法院的推广也会不断拓展和深化,希望各位咨询专家通过不同的方式推进该项工作。

然后,与会的6位项目咨询专家先后做了精彩的发言,发言内容如下:

肖建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首先感谢章老师的盛情邀请。对于能够参加国家社科重大项目的课题并受聘作为课题的咨询专家,我感到非常荣幸。借此机会,我想表达如下三层意思:

第一层意思是,我认为本课题具有非常鲜明的时代性,章老师在二十年前主持的国家社科项目所讨论的主题就是民事司法现代化问题,当时我们主要围绕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和制度进行研究;二十年后,章老师又再次主持关于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的重大课题,具有重要意义。毕竟经过二十年的学术发展,民事司法有了很多新的问题以及新的发展和变化。我注意到该课题不再侧重于对民事司法制度做全景式的系统研究,而是更侧重于针对司法制度中困扰我国理论与实践最核心的问题开展研究,章老师在本课题中设置了民事庭审方式改革、现代型诉讼以及法律人才培养和教育等三个问题。个人认为,这三个问题是民事诉讼中最核心的问题,也是我国目前司法人才培养和教育的核心问题,由此观察,本选题的意义非常重大,在课题设计中,章老师也对这三个方面做了系统的论述。

第二层意思是,现代庭审方式作为本课题的重要环节,其也是实现民事司法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从比较法意义上观察,学术界对庭审的研究更多聚焦于线下物理空间的制度建构。而在信息技术席卷民事诉讼的现有背景下,在线诉讼已成为民事司法现代化的关键问题,从目前我国司法现状看,全国多数法院已普遍推行了在线诉讼审理模式,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出台了在线诉讼规则、在线调解等三个司法解释,2021年修订的民事诉讼也增加了在线诉讼的相关条文。因此,我提议在后续研究过程中,是否可加入对在线诉讼庭审理论的研究,在现代庭审理论的指引下围绕异步审理模式、电子化书状先行制度进行深化研究。

第三层意思是,今后我将全力支持本课题的研究,以实际行动支持章老师团队关于该课题的研究工作

 

吴英姿(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感谢章老师邀请我作为本课题的咨询专家。经过对重大招标课题申报书的认真学习,我有如下几点感触:首先是本课题的研究团队阵容比较强大,成员梯队的安排非常合理,团队成员囊括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一众高手,正可谓是中国问题、世界眼光。

其次,研究的重点和思路特色突出,研究对象均是研究团队最擅长的领域以及成果最丰硕的领域,这也正是获得国家社科重大的原因所在。我本人也非常荣幸能够成为章老师研究团队的一员,本课题的研究内容也将是我今后研究和关注的重点。

最后,本人关于本课题今后研究侧重点的建议。个人认为,用程序思维和程序方法研究民事诉讼现代化问题或许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理论视角。刚才章老师谈到诉讼标的问题,如何把诉讼标的理论与现代庭审理论关联起来,程序思维和程序方法可以为我们提供很好的思路。正好杭平也在,我们可以直接对话。我提出一个初步的命题:“诉讼标的概念的确定性与动态识别方法”。主要观点是:把诉讼标的概念的界定与识别相区别,跳出传统诉讼标的理论试图通过修正诉讼标的概念来解决所有诉讼标的识别难题的窠臼。我反对浮动的诉讼标的概念或者相对的诉讼标的论。因为,庭审过程就是一个各方主体沟通对话、寻找重叠共识的过程。如果作为争议焦点和审理对象的诉讼标的概念可以有广义、狭义的不同版本,那么庭审过程将陷入各说个话、无法有效沟通,何谈达成重叠共识。因此,诉讼标的概念应该是明确的、固定的。但诉讼标的的识别则是程序问题。应该在程序中、特别是在庭审中,通过当事人的对话,在澄清当事人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的基础上,动态地确定本案诉讼标的。这正是现代庭审理论中的核心问题之一,必须用上程序思维和程序方法。我们不妨利用章老师团队搭建起来的这个理论研究平台,边实践边进行理论提炼,对诉讼标的理论的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陈杭平(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章老师主编的《个案全过程新论》是我一直随身携带学习的教材。刚才听了章老师关于庭审方式改革及个案全过程教学法创建过程的介绍,首先我为章老师二十年的坚持感到震撼。这种坚持在浮躁和急功近利的时代更显得难能可贵,请允许我对章老师的这种坚持表示最崇高的敬意。

其次我非常荣幸能够参与到重大课题的研究之中。个人认为,中国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已经进入到比较关键的时期。一方面,我国的理论研究水平和英美德日等法治发达国家的研究水准已可比肩,近年来学界同仁通过翻译和著述的方式将国外研究成果引入我国,业已形成丰富的学术积累。另一方面,我们也应注意到,在实务界已经有大批量的知名高校培养\士生、博士生进入到司法一线队伍,他们已成为实现我国司法现代化的中坚力量。而目前的问题则是,理论界和实务界之间的隔膜还未打破,理论与实务两张皮问题较为突出甚至有加剧的趋势。而在现有学术考核的机制下,中青年教师为了求生存,在文章发表时往往有急功近利的倾向,进而对问题背后的内容缺乏深入的思考和琢磨;与之相关的是,在司法实务界本身办案考核压力及“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致使他们不能花费更多时间关注理论界的最新研究成果,更多趋向于对司法解释和释义书的关注。如何打破这种局面,我认为这种契机已经来临。章老师团队采用个案全过程的方法,通过这种方法将学术界的最新研究成果传导到实务界,通过法律人才的培养打通理论界与实务界的隔膜,以此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在提升法律人才质量的同时,提升司法裁判的品质。

最后是本人学习章老师团队所创个案全过程教学法的体会。近年来,我在清华法学院一直教授民诉法的案例课程,但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汇集像章老师团队这样庞大的教学团体,但通过简配版个案全过程教学法的适用,在清华法学院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我希望能够将该教学方法传承下去,为提升我国司法人才培养水平做出自己的一点贡献。

 

袁中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梳理章老师的著作发现,章老师一直关注民事司法现代化的议题,去年又买了章老师的《个案全过程新论》这本书,阅读后发现该本书对研究我国民事诉讼的内容非常有启发性。通过浏览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网站的内容也发现,章老师和上海多家法院有非常密切的联系,这种合作是非常令人羡慕的。为此,我要表达如下意思。

首先是对该课题的认识,本课题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证,最核心的是对庭审方式改革的关注。就庭审方式改革而言,该问题是非常有价值的,理论界对该问题也颇为关注。我在读博士期间,王亚新教授将我安排到某法院进行深度调研,在调研时也观看了很多庭审。我的感受是,我们的庭审比较拖沓、空洞,当事人之间的辩论有甚至是漫无边际。在庭审时争议焦点并不集中,充斥较多无关的内容。当时有一种强烈的感受:我们应当对庭审方式进行变革。章老师的项目即是对该问题进行研究。而在对庭审方式改革进行研究中,章老师团队将重点关注争点整理理论、诉讼指挥权、法官释明义务以及心证公开等问题。章老师正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的科学化与理性化来提升诉讼效率,而不是采用那种简化程序的做法。个人认为,倘若我们能够将庭审这一诉讼的核心环节采用更好的程序设计、删减不必要的程序内容,完全可以实现庭审质量和效率的双重提升。总体而言,章老师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我也非常期待章老师的研究能够推进我国民事司法理论和实务的发展。

最后是我的期待。本课题的研究与实体法联系非常紧密,例如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标的的展开与要件事实、争点与证据等问题息息相关,因此,在本课题的研究过程中,是否可关注诸如请求权基础检索方法、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等方法?我本人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开设了六年的民法案例研习课程,实际上,在做真实案例的研习时,自己的切身感受是大量实践问题都交织着实体法和程序法问题。因此,与实体法的融合应该是未来庭审方式研究中一个特别重要的面向。此外,我非常赞同肖老师的观点,从国内外司法实践的经验观察,在线诉讼是实现正义的有效手段。在当前案多人少的现实背景下,在线诉讼由于在效率方面的特殊优势,能够促进当事人更为接近司法(access to justice)。

 

刘哲玮(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非常感谢章老师的邀请,也非常荣幸能够参加章老师的课题咨询活动,未来如果有机会我也非常乐意参加项目的相关研究。前面各位专家的意见都非常中肯,我完全赞同。可以补充的一点是,民事诉讼制度现代化作为一个学术问题的演变。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学术界对民事诉讼现代化的理解,其实是以美国式的对抗制为模板进行庭审制度研究,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问题也相当突出。当前,我国已经逐渐脱离对国外制度的完全移植,而是结合我国特有的司法样态来构建真正属于我国的司法制度现代化。我个人也非常赞同肖老师的观点,在线诉讼将来也许就是向外国输出的中国司法经验。因此,在意义上章老师的课题又具有了别样的价值。也即是说,章老师这一课题的研究对象或许不再是我们熟悉的的制度移植,而是瞄准解决中国的司法实践问题,以此完成自我经验的抽象乃至向国际输送的过程,因此这种根植于中国本土的司法制度现代化就具有了特别重要的意义。从我个人的阅读心得来看,章老师本次课题所涉及的内容也恰恰是国外理论界较为关注的话题,因此章老师这一研究也是和国际民诉学界接轨和对话的一次尝试。

我也非常同意陈杭平老师的意见,我建议本课题完成后,可朝向两个方面进行成果输送,其一是向实务部门进行输送,促使我国的司法实务部门了解学术动态,完成知识的更新;其二是面向学生的输送,让学生了解实务动向,在像法律人一样思考的同时,也能掌握法律人如何行动。非常期待章老师和本项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够在法院落地、在课堂落地。

 

吴泽勇(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有幸参加了这个项目,尤其是参加了去年的几次研讨会,对这个项目的重要意义有比较突出的感受。我完全同意之前各位专家的观点,这里再补充说两点。

一是集中审理的现实意义依然存在。过去几年,经过学界和实务界的共同努力,审前准备、争点整理成为法院系统耳熟能详的概念。越来越多的法官意识到这些工作对于审判活动的重要性。但是,应该看到,真正完整掌握集中审理的开庭方法的法官仍是少数。很多资深法官和律师,仍然习惯于不整理争点,一上来就是被动的、一项一项的对证据。不仅法院的庭审是这样,很多仲裁员开庭也是这样。这浪费了大量时间,很不利于事实的查明,也不利于当事人对争议问题尽快获得共识,因此不利于调解的达成。这是我个人在法院挂职以及从事仲裁活动的切身感受。因此,集中审理的推广依然任重道远。

二是应将本项目的研究推广与学界相关的其他研究结合起来。正如大家看到的,民法学界最近几年在请求权基础分析、鉴定式案例教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推进,相关活动产生了很大影响。这些研究与本课题主旨有不少的重合之处。从这个角度,本课题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当吸收这些研究中有价值的部分,以便我们的方案更完善,也更有可推广性。归根结底,大家的目的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在中国建立一个更加公正、高效的民事审判制度。基于这个目的,从不同角度做出的努力,当然也有理由互相学习,互相补充。

此次受聘的还有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任重副教授

 

最后,章武生教授对专家聘任和发表咨询意见做了总结

章武生教授首先对7位专家接受邀请,作为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咨询专家表达了感谢。7位专家均承担着繁重的教学科研任务,他们从不同的角度为重大项目的完成提供了高水平的专家咨询意见,同时以不同方式表达了深度参与该课题咨询和研究的意愿,这说明各位专家意识到了该课题对民事诉讼法学科的发展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价值和意义。该课题最终目标的实现还有漫长的路要走,有大量的理论实务问题需要研究和实践。章武生教授表示,他个人已经是超龄服役,继续研究和实践的时间非常有限。但有多位我国民诉法学科年富力强的优秀中青年专家愿意投入到该项研究和实践中,他感到非常欣慰。希望各位专家能带动更多的法学理论与实务界人士一道投入到新型庭审在全国高校和法院的推广中,从而使世界上最先进的庭审和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从真实诉讼中学习法律的案例教学在中国大地开花结果,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之间的互动得到大幅提升。

 

Copyright © 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淞沪路2005号法学院 邮编:200438
  网站首页 English